2013年,我公司承建的泾县桃花潭东路延伸段工程按照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建设“平安泾县”的措施,深入开展标准化工地建设,加强生产安全、治安管理、人员管理和现场管理等工作,确保了施工现场政治和治安的稳定,为实现平安泾县、和谐泾县的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
经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研究,决定命名我公司承建的泾县桃花潭东路延伸段工地为2013年度平安工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