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年的到来,建筑业、房地产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并没有如期而至,这一话题似乎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但是两会,财政部楼部长讲话中强调要加快推进"营改增"等税制改革也提醒我们,全面的"营改增"就在当下。
公司领导对这一现状早已清楚掌握,未雨绸缪,才能决胜千里,所以,在本月初特别邀请市地税局的刘教授举办了一场关于“营改增”的专题讲座会议,并要求公司全体相关人员及所有项目经理予以到会。
刘教授在讲座中指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已经明确,建筑业适用11%税率,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最大区别在于增值税是价外税,也就是营业收入是不含增值税的,应税收入乘适用税率计算的销项税扣除外购项目负担的增值税,包括外购货物、劳务、服务等支付的税款,也就是进项税,就是应缴纳的增值税了。从理论上讲,全面实施营改增后,营业税重复征税的弊端成了历史。会上,刘教授通过举例子向我们解释了营业税和增值税的不同,并重点说明了营改增不是一个时点而是一个过程,做好在这个过程中的过渡对我们企业来说有着重要的影响。
建筑业生产是由劳动者利用机械设备与工具,按设计要求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制作,从而生产出一定的"产品",行业特点是生产的流动性、生产的单件性、生产周期长。根据这些特点建筑行业"营改增"必然需要一个万全的过渡措施,确保不因税制的变化造成行业税负的变化和不公。
最后刘教授点明从以上营改增税负变化来看,未来建筑业要机器人等代替人工因为有17%的进项抵扣成本优势机械将大量出现,还有建筑模块化工厂一样会出现。建筑业会从劳动力密集型转向设备、资本、技术密集型。规范化、细分化、工厂化将是将是建筑业强者恒强的时代。
这次会议使我们受益良多,对从事建筑行业的项目经理人也触动颇多,使大家都认识到税制改革其实就是经济利益的重新划分,几家欢喜几家愁的事情是在所难免的,对于面临改革的建筑企业这是一个考验也是一个机会,我们能否转型成一个更加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企业,能否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是我公司日后发展的一个重要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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