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武汉一在建施工现场,发生一起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死亡19人。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现就立即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工作。
当前正值施工高峰期,我省个别城市近期也接连发生了塔吊倒塌、施工升降机滚轮断裂致人伤亡的事故,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运行工作十分重要。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刻吸取武汉此次重大事故教训,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即将召开的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结合我厅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6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安监二〔2012〕46号)、我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对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在建工地“2.22”塔吊倒塌事故的通报》(建质函〔2012〕241号)等文件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立即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建筑安全事故,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中秋、国庆长假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认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工作。
自9月14日至24日,在全省组织开展为期10天的建筑起重机械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活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参照我厅印发的《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技术要点》(建质〔2012〕76号),立即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筑起重设备租赁单位、安拆单位对正在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全面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设备运行状况、保险限位、电器元件、绳索、附着以及构配件等进行详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进行详细登记、严格分析、落实专人负责,严禁施工升降机超载(核载范围内一次载人最多不宜超过9人),杜绝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各责任主体要针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安装拆卸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三、严格落实节假日及敏感时期的领导带班检查制度。
中秋、国庆、“十八大”召开前期,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施工企业负责人必须到本企业各施工现场带班,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员必须在岗切实履职尽责,确保建筑施工安全。我厅将结合安全检查督查和暗访工作安排,对各地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本通知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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